115學年度教育助學報名簡章
一、 申請資格
1. 持有中華民國身份證之本國人民。
2. 15歲以上至24歲以下,須為民國91年9月1日以後至民國101年9月1日以前出生者。
3. 即將或現正就讀115學年度之高中職、大專院校或進修學校大學部學生,不包含研究生、學分班。
4. 需提供學校老師、諮商師、社工師等專業人員之推薦函。
5. 同一年度每戶補助不得超過二人。
6. 曾通過本計畫且獲得補助金者不得重複申請。
二、 申請方法
1. 於115年7月5日前至逆風教育助學網站辦理個人申請帳號,填寫【線上申請書】並上傳【夢想實踐計畫書】、【自傳及附件資料】、【推薦函】,即完成全部報名程序。
2. 報名期間:即日起至115年7月5日止。
4. 若有申請或接受教育部及其他民間單位的補助計畫或培力課程,不會影響本計畫申請資格,請如實於申請表單中填寫您現階段的補助狀況(含金額),如果刻意隱蔽情事且經查證屬實,將取消計畫資格並追回已撥付之教育補助金。
5. 請於申請期限內繳交以下文件以完成報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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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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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交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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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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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繳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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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線上申請書(請點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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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接於線上填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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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夢想實踐計畫書(格式下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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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載填妥後於報名系統上傳(若線上操作有困難者,可將檔案印出紙本填寫後掛號郵寄至台少盟。)
地址:234023新北市永和區中正路666巷58號 |
夢想實踐計畫執行時間為115年9月1日至116年1月15日,未能於期間內完成之計畫內容,請務必予以修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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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自傳及附件資料(格式下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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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自傳
l 附件資料:身分證、學生證、本人郵局或銀行存摺封面之掃描檔。若您屬於升學或轉學之過度階段,暫無學生證依舊可以申請。
l 如學員本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特殊教育證明,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之正本掃描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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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推薦函(格式下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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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印出第二頁紙本由推薦人親筆簽章,再掃描上傳。(主辦單位將視情況與推薦人聯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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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分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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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20小時服務學習證明(非必繳文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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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需為113年7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間完成之時數。
l 若服務單位未提供證明,也可以下載此服務學習證明書(格式下載),請服務單位協助填寫,再掃描上傳。(主辦單位將視情況與服務單位聯繫)
l 如時數未達20小時不需繳交。
l 詳情請至官網學習課程>服務學習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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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夢想實踐計畫說明
逆風教育助學計畫目標為提供教育補助金減輕學生經濟壓力,並勇於實現自我和追求夢想,因此若計畫成果未如預期,主辦單位仍會依實際執行成果予以補助。
1. 夢想實踐計畫類別區分為:藝術人文類(含音樂、設計、攝影等等)、運動競技類(含各運動項目、舞蹈、各項競賽)、證照考試類、公共參與類及其他類,共五類,並以「自我實現」或「升學就業」為夢想動機。
2. 夢想計畫內容須考量可執行性且於半年內有具體成果為主,若計畫目標超過半年期間,請務必進行計畫內容調整。
3. 夢想計畫執行及成果資料將無償提供主辦單位使用,以下為各類型舉例:
l 藝術人文:文字、影音、圖像、作品光碟、作品集。
l 運動競賽:參賽證明、參賽成績、競賽影音光碟。
l 證照考試:考試證明文件(報名文件、准考證)、成績證明(成績單或證書影本)、學習筆記。
l 公共參與:參與證明、活動照片、影片。
l 其它:可呈現夢想執行之證明文件資料。
四、 教育補助金補助規定
1. 教育補助金補助金額範圍,依「夢想計畫類型」和「教育階段」劃分,詳細規定說明如下:
l 證照考試:考取證照、學習語言類之夢想計畫,最高補助金上限為壹萬伍仟元整(含國內技術士檢定、國內金融控管檢定、TOEIC及JLPT等語文認證),具備國際性之專業性證照不在此限,需附上國際專業認證機構之證明資料與考照費用列表。
l 藝術人文:含音樂、設計、攝影等等,或學習藝術相關才能之夢想計畫,最高補助金上限為貳萬元整。
l 除了證照考試和藝術人文以外之夢想計畫,補助金額上限以目前教育階段區分:大專院校教育補助金最高伍萬元整、高中職教育補助金最高參萬元整。
2. 主辦單位得視夢想計畫內容提供額外特殊補助。
3. 單一推薦團體/學校教育補助金規定:為使資源公平分配,單一推薦團體/學校,補助學員人數最多以5名為原則。
4. 計畫執行時需把使用在夢想計畫的單據(發票、收據)留存,於期末繳交進行核銷審查,且夢想計畫預算及其他生活所需各需至少占總預算30%,非用於計畫期間的生活支出或夢想計畫支出請勿編列至預算表。
5. 正式獲得補助金之學員,需於計畫公告名單兩週內檢附以下兩項文件至台少盟,以利進行撥款作業。
l 台少盟費用簽收單,需為親筆簽名的紙本正本文件,將於審查通過後提供繳交方式。
l 115學年度第一學期(115年9月)在學證明:可從「學雜費繳費單、校方開立證明文件、學生證影本」當中擇一繳交。
6. 教育補助金撥付方式
l 補助金分二期撥付,第一期款為核定金額的50%,於9月至10月撥付;第二期款於次年2月至3月收齊學員之成果報告書、相關作品及核銷資料後依審查結果撥付(最高為核定金額的50%全額撥付)。
五、 審核辦法
1. 主辦單位將遴聘社會公正人士組成「教育助學計畫審查委員會」,依申請者之經濟需求、夢想實踐計畫與相關書面資料之計畫完整性、可執行性(含預算)、公益回饋性、創新性,審議補助資格與金額,實際補助金額請以最終審查結果通知為準。
2. 提交之申請文件不得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,且需能充分呈現個人的思考、熱情與投入程度。若經審查發現文件明顯由人工智慧(AI)工具產出或過度仰賴此類工具,主辦單位可能會無法判斷申請者的真實動機與用心程度,進而影響補助金額或資格。
3. 審查期間如需進行線上面談,請配合主辦單位進行相關辦理。
4. 獲得補助金之學員將依個資法規定隱匿部分個人資訊後,公布於逆風教育助學計畫官網,並以e-mail通知。
六、 計畫執行期間配合規定
1. 審核通過名單公布後將辦理計畫核銷說明會,請務必參加以了解經費核銷流程和如何繳交相關資料,避免補助權益受損進而影響補助金撥付。
2. 正式獲得補助金之學員,至少必須參加一場由主辦單位所舉辦之學習課程,無故缺席或失聯者將扣除核定總金額30%的補助金,辦理時間、地點、內容等資訊將於確定後以e-mail通知學員。
l 外縣市學員參與主辦方要求活動之交通費補助標準如下,若有特殊情形以主辦單位認定為主:
Ø 大眾交通工具補助金額:單趟最高為高鐵票價,若不足則實支實付。交通方式為高鐵、火車、公車、捷運、客運皆可申請,但不含計程車。
Ø 來回皆可申請,於活動結束後一週內,將票根正本掛號郵寄至台少盟,若平信寄出遺失票根恕不補助。
Ø 交通往返限學員戶籍地、居住地。
Ø 搭乘日期可為活動前1天至後1天期間。
3. 學員在計畫參與過程中,如有放棄學籍、中途退出、無故失聯、無故不參加學習課程、缺繳報告與核銷資料之情事,將視情況取消資格並追回已核撥之款項。
對相關規定與申請方式如有疑問,請電洽台少盟(02)2926-6177 分機16王專員。 





